兴业信托携手浦发银行通过银登中心成功发行浦发银行2016年第一期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时间:2016-12-26
    2016年12月16日,兴业信托与浦发银行合作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的备案登记,成功发行浦发银行2016年第一期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自《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文)发布以来,该业务创全国首单全部以零售个人抵押贷款不良资产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也是银登中心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资产原始金额和实际转让金额规模最大的一单。
    兴业信托此次发行设立“浦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结构化设计,其中优先级信托单位由三家金融机构认购,次级信托单位由浦发银行认购。浦发银行作为不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和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该业务提供了法律、评级和专项咨询服务。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对浦发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不良资产回收情况、该业务交易结构等综合因素进行考察评估,对“浦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给予AA+级的信用等级。
    该业务基础资产对应不良信贷资产的抵押担保类贷款本息余额占比高达90.96%,抵押物主要为商业物业与住宅。该业务在资产池的整体回收安排、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环节和次级信托单位的信用支持等方面所作的设计为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安全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浦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成功发行,标志着兴业信托与浦发银行在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上有了更深更广的创新合作。兴业信托将充分发挥丰富的资产管理操作经验,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模式新方法,为商业银行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促进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