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宁泉兴悦5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成立日期:2022-07-20
最低认购度:
50万元
信托期限:
120个月
信托类型:
集合
存续中
受托人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规模 最低成立规模1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决定实际成立规模
产品类型 混合类
风险等级 详见信托计划合同
受益级别设置 详见信托计划文件
合格投资者范围 届时以具体项目信托文件约定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计划利益于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给受益人,如因证券市场等原因导致信托财产无法变现的除外。
信托期限 120个月
备注 一、收费标准: 1、认/申购费:认购金额小于100万元(不含),认购费为认购金额的1%;认购金额大于100万元(含)且小于300万元(不含),认购费为认购金额的0.8%;认购金额大于300万元(含)且小于500万元(不含),认购费为认购金额的0.6%;认购金额大于500万元(含),认购费为3000元; 2、赎回费:受益人在封闭期内或特别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的,需缴纳赎回金额的3%作为赎回费。赎回费归信托财产所有。 3、转让手续费: 受益人在信托成立日起三个月内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受托人有权按照如下约定向受益人(即转让方)收取转让手续费:受益人(即转让方)按[其所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0.4%]向受托人交纳转让手续费。受益人在信托成立日起三个月后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受托人有权按照如下约定向受益人(即转让方)收取转让手续费:受益人(即转让方)按[其所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0.2%] 向受托人交纳转让手续费。 4、信托报酬:以每日的信托财产总值为基础,按照0.1%的年费率计算该日应提取的受托人报酬。 具体以本信托计划资金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约定为准。 二、该产品仅面向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定为【C5、C6】 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及【E4】的机构合格投资者销售,请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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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信托项目具体信息以我公司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40088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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