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理发行七省市地方债 自行发债仍未露面
时间:2011-10-10
(来源:财新网)
财政部10月10日发布公告,将于本月代理发行两期地方政府债券,包括宁夏、河南、北京、大连、辽宁、吉林、内蒙古七省区市。
财政部公告显示,将分别于10月17日招标176亿元三年期、10月24日招标179亿元五年期地方政府债券。两期债券合计355亿元,加上此前财政部已代理发行的六期共计14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今年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达1771亿元,涉及27个省份和厦门、青岛、宁波、大连四个计划单列市。
至此,上海、浙江、广东三省份和深圳的地方政府债券仍未露面。此前,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接受媒体采访时分别表示,2011年上海、浙江和广东的地方政府债券将试点自行发债。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浙江省的规模为80亿元(含宁波13亿元),广东省的规模为69亿元(不含深圳)。宁波市的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已由财政部代理发行。
2011年,国务院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仍未发行的上海、浙江(不含宁波)、广东、深圳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合计2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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