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信托·鑫富越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更换证券经纪商的公告

时间:2012-08-08
致“兴业信托•鑫富越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暨受益人:
为了向《兴业信托•鑫富越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暨受益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受托人与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原证券经纪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以及新证券经纪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信托计划的证券经纪商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东方证券将履行华泰证券原有的保管责任、权利与义务,此变更不会影响信托计划财产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影响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利益。
本次变更证券经纪商,受托人将不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受益人无须与受托人重新签署上述信托文件,原合同约定之相关权利、责任与义务不发生任何变化。
特此公告。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