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 年 6月 25 日,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议案》《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给予: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35.54亿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2.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二、 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法定代表人吕家进,注册资本人民币207.7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158142711F,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所属行业为金融业,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发起设立,成立于2019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圣明,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MA33FNRJ78,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7层,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包含: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国内首批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之一,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理财规模长期稳居市场第一梯队。
(二)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公司持股比例为73%,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同受母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均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相关条件不优于本公司其他同类业务,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限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35.54亿元,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00亿元。均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20%, 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议案》《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议案》于2023年5月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6月提交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沈艺峰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履职,未出席董事会;本公司独立董事卢东斌先生、韩良先生审议同意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监管部门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交易条件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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