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合同文本要看清,谨防误导和误听

时间:2024-04-12

 

 

导言:合同是经济生活的重要载体。每一个经济交易的形成都离不开缔约双方关于合同条款不停地磋商及确认。现今为提高交易效率,许多公司着手制定制式文本,为消费者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但也因此消费者可能不会完全熟悉合同条款,进而可能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在未来的合同履行当中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案例1:王大爷道听途说,听说购买某人身保险,只要购买满15年即可获取一份保险金。因此王大爷找到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在购买的同时,销售人员向他介绍保险产品的具体功能以及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王大爷没有注意听就签署了保险合同。后经王大爷的儿女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时才发现,保险金的支付条件并非如此。现在王大爷投诉,要求退保。

 

案例2:王先生在网上了解到某基金产品有着高额的收益率,想要对自己的财产作一些基金产品的投资安排。王先生申购了一个基金产品,合同里写明了预计收益率,销售人员也向王先生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但王先生并未关注到合同条款中写明的是预计收益率,这并非对基金未来收益的保证,进而产生了误解。后该基金运作发生了亏损,王先生向基金公司投诉后方察觉合同中的表述。

 

温馨提示:合同是人们对于未来经济安排的重要工具,也是自身权利义务的重要载体。消费者们从合同之外了解到的信息,若未进入合同内容,不会形成自身的权利。广大金融消费者应谨慎识别外部信息,认真阅读、了解合同内容,聆听销售人员对于合同的解释说明,充分认识产品风险,做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配合销售人员做好录音录像,方可在未来更好地行使合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