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慎点“屏幕共享”,防范“偷窥”陷阱
近年来,随着网络视频会议等的广泛应用,“屏幕共享”功能也逐步普及起来。所谓“屏幕共享”,就是通过某种软件提供的功能,让不在同一地点的一方可以看到另一方的手机或者电脑屏幕,有的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远程控制。但在它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不法分子利用的实施诈骗的“新型工具”。
案例一:冒充“公检法”在线办案
2022年10月,尹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告知她名下账户的银行卡涉嫌诈骗,需配合调查。尹女士添加对方微信后,这位“警官”随即给耿女士发了“通缉令”、“警官证”等证明材料。于是,尹女士按对方指引,下载了某教学APP,并开启了“共享屏幕”功能。随后,对方以办案需要为由,要求尹女士将名下所有的钱都转到“安全账户”。尹女士迷迷糊糊地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在她接收到转账验证码后不久,便无法联系到对方,账户资金已被划走,尹女士立即赶到派出所,在民警的紧急协调处理下,成功冻结尹女士银行卡中的资金,尹女士才避免了诈骗损失。
案例二:冒充“快递理赔”屏幕共享退款申请
今日,万阿姨接到一个自称“理赔中心”的电话,表示其“有一个快递丢失,平台要给她进行退款赔偿”,万阿姨听完半信半疑地按照“理赔中心”客服引导下载了一个软件,对方让万阿姨共享手机屏幕,之后对方陆续点开万奶奶的支付宝、微信、短信等页面,又让万阿姨进行了人脸认证,不到一分钟,万阿姨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被转走了。万阿姨随即报警处理。
【案例分析】
此类诈骗中,骗子往往冒充“公检法”或注销校园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平台客服人员等,诱导受害人使用软件中的“分享屏幕”功能。它相当于手机的录屏操作,它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全都记录下来,一但受害人落入“共享屏幕”陷阱,则手机上的任何操作都被暴露无遗,即使骗子不主动询问,也能看到受害人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弹框显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从而转走受害人卡内资金。
诈骗手法基本都分为两个步骤:冒充身份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引导事主下载软件实施“屏幕共享”诈骗
利用“屏幕共享”实施诈骗的,还衍生出许多招数,比如冒充熟人领导确认事务、网络贷款填写资料、兼职刷单确认任务进度等“共享屏幕”骗局。但不管什么类型的诈骗,实施诈骗的关键一步都是让受害人使用或下载可以提供“屏幕共享”功能的网络视频会议软件,目的就是窥探受害人手机上的隐私。
【风险提示】
1.凡是勿轻信。切勿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避免的你的操作被不法分子窥探而造成财产损失。
2.遇事先核实。公检法机关没有“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合法性,更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索要钱财;“因快递丢失破损要进行理赔”等理由要求提供账户信息或转账等,切勿轻信!应先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切勿盲目跟随陌生人指引私自操作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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