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中建重庆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信托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1.4.15—2011.7.14)

时间:2011-07-22
 
尊敬的委托人及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发起设立了“兴业信托中建重庆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联华信托中建重庆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就本信托计划第1信托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并愿对本报告书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简介
(一)信托资金规模
信托计划于2011年4月15日正式成立,信托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
(二)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的期限为12个月(2011年4月15日至2012年4月14日),信托实际期限受信托文件终止条款约束。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在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开立了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保管。信托财产专户户名: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账号:7421010186800003405。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
(一)我公司按信托文件的规定于2011年4月15日将信托资金20,000万元以贷款方式发放给中建重庆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用于补充中建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自贷款发放日起满6个月后,我公司有权要求中建公司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中建公司也有权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信托项下信托贷款发放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为中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目前借款人中建公司信用良好,经营情况正常,截至2011年6月30日,借款人总资产6.93亿元,净资产2.18亿元。
四、信托利益
(一)信托收益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借款人中建公司应在信托贷款发放日支付利息230万元;剩余利息由借款人于信托贷款到期日或提前还款日支付。
截至本报告日,本信托计划收到中建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230万元。信托收益合计230万元
(二)报告期内信托财产支付的信托税费、规费和信托费用情况
向受托人支付信托报酬100万元;
②向保管人支付资金保管费30万元;
③向代理银行支付代理费100万元。
综上,截至本报告日信托计划共支付信托税费、规费和信托费用共计230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信托利益分配情况:无。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欲了解详情和我公司即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可拨打我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3-6666或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ciit.com.cn。
   
特此公告。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