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准组建福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

时间:2014-06-11

2014年5月29日,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同意兴业信托全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福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组建工作。
    福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是按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和《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12]15号)的有关要求,为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由财政专项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平台,也是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兴业信托和兴业银行集团内以专业化开展股权投资的管理平台,本次兴业国信资产管理公司获准组建福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一方面有利于培育、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福建本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支持和服务福建省经济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的设立,可以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安全稳健的股权投资渠道和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投资人利益的多方共赢。
    本次兴业国信资产管理公司申请组建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将把投资重点放在节能环保领域,充分发挥兴业银行集团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整合集团体系平台,通过创业投资等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