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获银监会批准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资格

时间:2014-08-21

近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兴业信托正式获批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资格。此次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获批标志着兴业信托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境外市场投资产品与信托服务,金融产品线进一步完善丰富。这是兴业信托继取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之后新获批的一项业务资格。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接轨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高净值客户的全球性资产配置需求日趋强烈,同时境外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逐渐复苏回暖,受托境外理财市场呈现出广阔的增长空间和业务机遇。作为境外投资的有效工具,信托公司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可以为机构客户与高净值客户进行海外投资和资产配置,使国内投资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本投向、分散投资组合风险,并分享全球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根据《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要求,兴业信托目前已专门设立了国际业务部,并建立起有效的业务拓展、项目运作、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信息系统等配套机制,搭建了专业的业务团队和有效的管理体系。此次获批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将极大地促进兴业信托提升对全球资本市场投资的研究水平和金融资产的统筹配置能力,进一步延伸信托服务链和产品链,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高附加值信托产品和国际化信托金融服务,也为兴业信托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业务转型发展、有效应对资产管理行业格局变化再添新的砝码。
    兴业信托是兴业银行控股的银行系信托公司,近年来坚持以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为战略目标,扎实推进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各项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4年6月末,兴业信托的注册资本金已达50亿元,固有资产总额达112.06亿元;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5044.20亿元,位居国内信托行业前列。
    获得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兴业信托将继续坚持建设一流信托公司的战略目标,依托境内外股东强大的资源背景与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高起点、高标准加强境外理财业务的主动管理能力建设、业务团队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着力开拓境外投资渠道、丰富投资领域和产品种类、加强国际化投资需求的高净值客户积累、完善跨境投资操作管理机制,不断丰富和积累国际化投资运作的市场经验、操作经验以及管理经验,推动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发展成为兴业信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业务和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