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信托成功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时间:2018-04-28
    4月18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成功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根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8〕12号),兴业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确定为“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作为首批获准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信托公司,兴业信托将在有关监管机构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指导下,严格遵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规则,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在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同时,兴业信托也将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建立防火墙机制,保证业务独立和人员分离,防范利益冲突。